离婚后哪些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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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下情况下才能不用承担债务: 1、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 2、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一方承担全部清偿责任的,另一方不用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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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下情况下才能不用承担债务: 1、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 2、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一方承担全部清偿责任的,另一方不用承担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一般是要双方共同偿还的。但夫妻可以就债务偿还进行约定,如离婚,一方承担责任后,可据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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