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重庆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第35条规定原文内容?

重庆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第35条规定原文内容?

2022-09-15 09:5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5回复

专业分析: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四)达成协议的,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律师普法更多>>
  •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各省人大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其本省的实际,制定的条例。

    2020.01.25 241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有什么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有什么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

    2020.05.22 274
  •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如果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要求相应的赔偿。出卖人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的,出卖人有权向生产者追加赔偿。如果消费者是因为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相应的赔偿。

    2022.04.12 3,488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01:04
    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对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有特别法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属于特别法之一。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消费者享有

    3,472 2022.05.13
  •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00:55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780 2022.04.25
  •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01:01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8,909 2022.04.17
损害赔偿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