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罪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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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3、与招摇撞骗罪界限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4、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罪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公安机关收到通知后是要立即释放的,同时将执行情况告知检察院。但是,公安局依然可以继续侦察,或者监视居住。诈骗罪是十分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我们既然有个清晰的认识也要避免我们误入被诈骗的圈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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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罪这样认定: 1、罪与非罪借款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本罪与法律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刑法》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案例】被告人姚某原为蚌埠某电器公司业务员,负责将公司货物送给各空调经销商。2010年1月,姚某告诉经销商王某,其可以为王某弄到价格便宜的“工程机”,并要求王某不要对公司讲。2010年1月29日,王某按姚某要求将30600元钱打到姚某的私人帐户中,当天姚某便将此款取走并用于个人花销。事后,姚某并未为王某向电器公司申请工程机,也未从其他地方为王某联系到价格便宜的工程机。2010年2月26日,被告人姚某因其它侵占某公司钱款的事情被公司发现,王某联系某公司才知道姚某从未为其联系过工程机,而且姚某也没有权限向公司申请出售工程机。此时,姚某为王某出具了一张30600元的欠条,后潜逃。【解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案中姚某为蚌埠某电器公司业务员,虽然身份上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但不能排除姚某利用其身份而实施其它犯罪的可能。而从后面的案情发展看,该业务员身份对诈骗罪的构成不但没有产生消极影响,反而促成了姚某的诈骗行为得以顺利实施。王某就是因为姚某身为某电器公司业务员才得以相信姚某所说的话,由此产生错误认识。主观方面,诈骗罪占有的是公私财物。本案中主观方面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如何认定姚某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二是姚某意图占有的是公司的钱款还是王某的钱款。姚某为某电器公司业务员,明知自己没有权限向公司申请出售工程机,却向王某隐瞒真相,在收到王某的钱款后没有为王某购买工程机,将数额较大的钱款占为己有并用于个人花销,也没有还款的真实意愿,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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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罪怎么认定?
认定诈骗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通过其违法所得的数额进行认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即属于数额较大,公安机关应对其按照刑事案件的标准立案追诉。
2020.06.23 132 -
诈骗犯罪怎么认定的
诈骗犯罪的认定标准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020.02.02 105 -
诈骗犯罪怎么认定呢
诈骗犯罪的认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020.09.08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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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诈骗犯罪
(一)罪与非罪借款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
2022-05-26 15,340 -
诈骗罪主犯怎么认定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
2022-04-15 15,340 -
该怎么认定诈骗犯罪
(一)罪与非罪借款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
2022-06-05 15,340 -
诈骗罪从犯怎么认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通
2022-05-2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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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怎么认定
用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以私自占有的目的,而故意虚构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定罪标准以诈骗金额分为三个标准。我国刑法对于诈骗罪的认定为: 1、诈骗金额达到较大的标准,即诈骗个人财物为两千元至四千元的情形,
4,942 2022.04.15 -
01:18
诈骗罪怎么认定的
诈骗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
16,085 2022.10.12 -
01:15
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
诈骗犯罪的数额认定分为三个标准,分别是数额较大标准、数额巨大标准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其中,诈骗犯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3千元至1万元以上;诈骗犯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是3万元至10万元以上;诈
2,368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