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预告登记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辟谣】 问:不动产预告登记有时间限制吗? 答:有。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提醒】 问:不动产预告登记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答: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变更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没有经过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等。
不动产预告登记的适用情形有:签订不动产物权协议。不动产预告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尚未成就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的预先登记。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
-
不动产预告登记的作用
不动产预告登记是为了保障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人可以在将来实现物权而进行的登记。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会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内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2021.01.26 108 -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2020.12.05 183
-
不动产预告登记的适用情形有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
2022-10-13 15,340 -
不动产预告登记的作用有哪些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为防止卖方一物二卖的不诚信行为,是对买方的一种保护,但为了平衡买卖双
2022-11-15 15,340 -
不动产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如下:(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三)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2021-11-30 15,340 -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哪些情形下不予登记, 不动产登记的情形分别有哪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一)存在权属争议的,但申请异议登记的除外;(二)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或者申请登记的
2022-03-07 15,340
-
01:24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有哪些用
预告登记一般指的在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的时候,为了限制债务人在其不知情的情况处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所作的相关登记。 如果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还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的话,可以很好的制约及预防开发商
1,117 2022.04.15 -
01:03
预告登记和备案登记的区别
预告登记和备案登记的区别如下:法律效力不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只具有债的效力;预告登记能产生冻结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他效力。登记机关不同:预告登记是房屋的登记机构;备
5,520 2022.05.11 -
01:09
不适用死刑情形有哪几种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以下: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适用死刑的; 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
6,223 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