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为了保护女职工健康而制定的法律规定,包括以下内容: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如下: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孕期及哺乳一岁以下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且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少于90天的产假。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主要是有以下这些:1、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强度和其他不能从事的劳动;2、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处在经期期间的女职工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以及第三强度的劳动;3、处在孕期期间的女职工不能被安排从事第三
2022.04.17 39,387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女职工有没有特别的保护规定?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国家对于女职工是有特别的规定的,尤其是对于劳动强度,以及孕期,哺乳期,生产期的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看一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每个省发布的相应政策。《
2020.06.30 431
-
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0条有什么规定?
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用人单位给予1至2天的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卫生护理费。
2022-09-11 15,340 -
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有什么新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执行以下规定:(一)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二)明确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三)执行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四)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劳动条件
2022-09-11 15,340 -
陕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用人单位在招录人员、安排岗位或者裁减人员时,不得歧视妇女。
2022-09-22 15,340 -
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用人单位应当执行以下规定:(一)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二)明确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三)执行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四)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劳动条件
2022-09-22 15,340
-
01:05
未成年保护的法律什么时候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的、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律,1991年通过,2006年第一次修订,2012年修正,2020年第二次修订,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中华人民共
5,018 2022.04.17 -
01:04
员工自动离职 劳动法如何规定
没有自动离职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辞职的劳动者,如果是正式同员工的话,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协
3,575 2022.05.11 -
01:01
什么是特别自首
特别自首,又称为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1、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 2、必须
2,039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