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招投标条例第61条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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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是全国人大颁布的,属于法律层次,相对实施条例而言,是上位法;而实施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属于法规层次,相对招标投标法而言是下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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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民法典第61条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的理解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是一个自然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022.08.11 611 -
招投标法中规定的中标条件
招投标法中规定的中标人的投标条件为: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满足一个条件即可。
2020.11.10 614 -
招标投标法适用条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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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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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招投标条例第61条规定如何?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取消其一至二年投标资格;因招标人重新招标或另行选择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2-09-20 15,340 -
重庆市招投标条例第61条怎么写?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取消其一至二年投标资格;因人重新招标或另行选择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2-09-19 15,340 -
重庆市招投标条例第19条是如何规定的?
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
2022-09-19 15,340 -
重庆市招投标条例第41条是如何规定的?
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022-09-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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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什么是招投标
招投标主要发生在建筑领域。一般是由数个施工单位参加工程投标,招标单位综合工期、造价、质量、信誉等多方面考虑,选择最好的一家承包工程。并且需要由承建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一包到底。如果承包方将全部工程进行转包的,就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
23,167 2022.04.15 -
00:55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945 202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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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30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