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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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从主观股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伤害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使他人的生命受到危害,若是致他人的生命受到危害,则就是故意杀人了。而寻衅滋事罪一般不以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为目的,而是为了寻求一种逞强好胜,耍流氓等行为来破坏社会秩序。 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向上来看,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人,可以是熟人,也可以是陌生人,只是自己看不惯就惹是生非,寻求精神上的刺激来满足自己非正常的心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些行为人认为别人说了自己坏话或者做出对自己不好的行为而甚至看不惯别人的行为而不分青红皂白的殴打他人,以发泄自己行中的无名怒火,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往往不知道行为人殴打自己的真正缘由。而故意伤害的对象往往是特定事情的特定关系人,行为人伤害的对象往往具有特定性,双方往往产生一定的矛盾或者恩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与被害人有一定的接触或者交往,而且纠纷往往在伤害发生之前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导致矛盾激化,进而产生了行为人挑起事端,伤害对方,报复对方。由此可见,故意伤害罪的被害人是明确的、特定的。而寻衅滋事罪的对象是随意的,不特定的。 3、在客观行为方面。故意伤害所侵害的对象往往比较特定,一般是认识的或有矛盾的人,且在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往往有一个准备过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是有预谋的伤害他人。而寻衅滋事往往对对方的人是侵害的对象比较随意,见到某人打某人。如某人酒后无事生非,逞强好胜,见人就打,显示自己大哥的身份,这时行为人只是为了追求其精神刺激,在行为发生时大多是临时起意的,对别人无缘无故的殴打显然是一种流氓作风。也就是说在客观方面,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的起因往往是因为小事或者根本没有任何原因,行为人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无事生非,以一种不是理由的理由随意殴打他人。而故意伤害从行为人实施的手段上看明显具有伤害的故意,伤害他人一般不具有随意性。 4、从二者侵害的客体上来说,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而不是他人的生命权或者其他权益,侵害的客体比较单一。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相对比较复杂,既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有可能还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但是寻衅滋事罪以侵害社会社会公共秩序为主要特征。两罪保护的法益是不同的,这也是区分两罪的重要特征。 5、从二者所要求的损害结果来看,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致使被害人达到轻伤以上的后果(包括轻伤、重伤、死亡三种),否则一般按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而寻衅滋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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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这两种罪区别开来,主要应从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以及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来分析。因随意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往往是无端寻衅,打人取乐,追求刺激,或者争强斗胜,显示威风,因而其侵害的对象通常是不特定的人;而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却是因一定的事由或积怨而殴打他人,因而其侵害的对象一般是特定的人。 (1)、从案件发生场所看。随意殴打他人一般发生在公共场所。而故意伤害行为人往往对于伤害场所精心选择,有时为追求犯罪更易得手,会挑选人少、偏僻的场所。 (2)、从被害对象的特定与否看。故意伤害的被害对象是特定的,寻衅滋事的被害对象一般是不特定的。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来看,故意伤害行为人与被害人一般存在纠纷或互有宿怨;寻衅滋事的侵犯对象往往是可以“置换”的,也就是不特定的。 (3)、从行为人对伤害结果所持的态度看。随意殴打他人致轻伤,行为人是基于逞强斗狠、称霸一方等目的,但对于致人伤害的后果,行为人则一般持放任的态度,为间接故意。而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内容,一般以直接故意为主。
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 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向上来看,故意伤害罪的被害人是明确的、特定的。而寻衅滋事罪的对象是随意的,不特定的。 3、在客观行为方面。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的起因往往是因为小事或者根本没有任何原因,行为人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无事生非,以一种不是理由的理由随意殴打他人。而故意伤害从行为人实施的手段上看明显具有伤害的故意,伤害他人一般不具有随意性。 4、从二者侵害的客体上来说,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而不是他人的生命权或者其他权益,侵害的客体比较单一。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相对比较复杂,既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有可能还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但是寻衅滋事罪以侵害社会社会公共秩序为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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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的区别?
以随意殴打他人的方式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行为与故意伤害行为在犯罪的客观方面极为相似。区别从案件发生场所看。随意殴打他人一般发生在公共场所。而故意伤害行为人往往对于伤害场所精心选择,有时为追求犯罪更易得手,会挑选人少、偏僻的场所。
2020.10.05 157 -
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的区别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包括:主观方面不同:故意伤害的主观目的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而寻衅滋事的主观目的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020.07.25 139 -
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区别是:寻衅滋事指在公共场所内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他人、横向霸道、肆意挑衅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该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2020.10.10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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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有什么区别?
那么,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二者容易混淆。如何有效地把握二者的区别,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二者的主要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
2022-05-31 15,340 -
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有什么区别
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
2022-08-22 15,340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别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
2022-02-14 15,340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别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就是指使身体丧失完整性或导致生理机能障碍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
2022-01-2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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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的区别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寻衅滋事是随意殴打他人,行为人的动机是发泄不良的情绪,殴打的原因,殴打的对象,手段,都具有随意性,而故意伤害在于行为人一般都有直接明确的伤害故意和目的,伤害他人的原因,对象一般都具有特定性;2
3,122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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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分以下三项: 1、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是基于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2、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人; 3、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故意伤
581 2022.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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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区别
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主观故意不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环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 2、行为侵害的对象不同,故意伤害罪
762 202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