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16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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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汽车长途客运线路需要根据客运线路跨县、跨省不同来确定,具体相关规定如下: 一、申请从事客运线路经营,应当提出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1.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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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谁负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2020.10.12 466 -
出租车客运资格证到哪里办理
出租车客运资格证在运管所办。申请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应首先到具有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资格的机构报名参加职业培训。申请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非职业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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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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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5 15,340 -
第十八条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的,视为自动放弃特许经营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终止特许经营合同,收回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一)取得特许经营权后,超过规定期
2022-09-24 15,340 -
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16条有什么内容?
出租汽车客运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市规定的车型、技术等级、排气量、环保要求,车辆技术性能完好;(二)符合本市出租汽车色度和标识管理规定,车身明显部位按规定设置经营者名称、投诉电话;(三)按
2022-09-22 15,340 -
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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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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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9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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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使用与退出、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根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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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办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15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予以废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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