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房屋拆迁的管理实施是根据哪些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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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制拆迁的方式有: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 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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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实施房屋拆迁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条件是:已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已发布《拆迁通告》;已进行入户调查;已公示评估结果;已送达评估报告;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已发放、领取补偿款。
2020.10.25 128 -
房屋拆迁评估标准的根据有哪些
房屋拆迁评估标准: 1、根据其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格; 2、按照所估计的预期收益进行计算; 3、参照与拆迁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 4、按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后计算; 5、按照拆迁房屋的实际区位确定价值。
2020.05.18 102 -
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有哪些
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包括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不搬迁的,人民政府可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拆迁。
2020.08.26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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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对于被拆迁人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拆迁属承租人在1983年12月17日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发布前已经实际居住,且有常住户口的出租、出借私房,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安置的,原租赁
2022-01-07 15,340 -
根据通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有什么补偿?
第三十九条持有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现仍继续领取保障金的,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认后,其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其它住宅的合并计
2022-07-26 15,340 -
温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2-09-24 15,340 -
枣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是哪些?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其从事拆迁的目的是为了利用折迁范围内的土地建设房屋从事营利性的活动。非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法人、国家机关、
2022-07-2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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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管理行政诉讼时限多久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1、房屋拆迁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
661 2023.01.18 -
01:37
安全法是哪年哪月实施的
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共经历三次修正,分别为: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对其作出修正;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7,261 2022.04.17 -
01:21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5、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
1,907 202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