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答辩书的范X有可以参考的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答辩人: 答辩人因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诉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5)七民初字第20083号)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原告陈述不实,答辩人销售给原告的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 1、答辩人销售给原告龙桌系在答辩人展厅展品,系原告经办人到展厅看过后现货确认愿意购买才签订的《订货合同单》,龙椅系按原告的要求的款式按龙桌颜色配置订做,不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且原告收到货物后书面明确确认产品验收合格,有验收单为证,这充分说明答辩人销售的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 2、答辩人没有也不可能致电原告要求安装人员到位后再验货。出现两把椅子靠背、一把椅子座边损坏问题系在运输途中损坏,运费系由原告承担,答辩人只是代办托运手续,且原告系在2014年11月29日左右收到货物,在2014年12月7日才开拆发现损坏,因原告不及时验货、向托运公司提出异议,答辩人帮助原告联系货运公司时,货运公司已拒绝承担责任,答辩人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 二、原告的请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1、如前所述,答辩人销售给原告的产品没有也不可能有质量问题,原告的主张没有事实基础,没有
其一,三把椅子系轻微损坏,可以修复,退一万步,即便不修复并不影响龙桌和其他13把椅子的使用,并不构成根本违约。其二,三把椅子的损坏系托运过程中造成,答辩人没有任何过错,没有任何违约或侵权行为,答辩人也不可能预料讼争事件的发生及给原告造成的影响,不应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原告主张退货和返还货款及所谓的“延误使用商品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三,原告在讼状中称用于公司开业,并非生活使用,不具备消费者资格,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三把椅子的损坏系托运过程中造成,答辩人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本着专业、对客户负责的态度,答辩人从订立合同至售后服务的整个过程中一直承诺负责维修,事至如今,答辩人也仍愿意承担维修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所述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答辩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书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写:1、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2、答辩请求和答辩理由,答辩人应当针对起诉状副本的内容来进行答辩,可以对起诉状副本的事实进行认可,也可以进行反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答辩请求。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中,被告的答辩应当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作出。被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如果决定答辩,应当就原告在起诉状中所主张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并就反驳内容可以提出相关的事实主张以及相关的证据。
-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不同情况下提交答辩状的情形,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2020.07.06 251 -
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如何答辩状
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可以这样写答辩状:1、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答辩人是组织的,应当写明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答辩事由,针对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提出的答辩;3
2022.04.13 2,254 -
买卖合同纠纷被告会如何答辩
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可以这样写答辩状: 1、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答辩人是组织的,应当写明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答辩事由,针对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提出的答辩
2020.06.16 315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答辩书
房屋的性质属于普通商品房还是保障性住房?产权证登记在谁的名下?书面协议的内容是怎样的?如何约定的?现在房屋由谁实际居住使用? 要判断你能否要回房屋要根据以上案情信息判断。因您提供的信息过于简单,暂无法
2022-03-17 15,340 -
有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可以参考吗
原告:有限公司 住所: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被告::有限公司 住所: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联系电话: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址:,联系电话: 诉讼请
2022-07-01 15,340 -
有没有租赁合同纠纷诉状范X参考下?
租赁合同纠纷诉状范文如下: 原告: 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住址:一般为户口所在地,也可为现居住地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住址:即你出租给他的房屋地址合同纠
2022-06-29 15,340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再审答辩状的范本有可以参考的吗?
答辩人: 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年月原告对答辨人提起诉讼并于2009年2月25日变更诉讼请求,两次请求自相矛盾(无效合同依法至始无效不存在变更问题)依法本案应审理原告最后的诉请。依据原
2022-06-28 15,340
-
01:07
保险合同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保险合同纠纷答辩状的内容包括: 1、答辩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住所。 2、答辩意见,答辩意见又包括了三点,即:被告应当对原告实际发生的损失,足额予以赔付;关于本案中应当赔付的各项损失;被告的拒赔理由不成立。 3、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1,554 2022.04.17 -
01:21
五年前的买卖合同纠纷还可以起诉吗
五年前的买卖合同纠纷还是可以起诉的,因为其仍然在最长诉讼时效内,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可能会消灭,但权利人的诉权并未消灭。诉讼时效指,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以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换言之,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享有的胜
3,178 2022.04.17 -
01:04
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规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
1,937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