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般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一、起诉 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程序有: 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 2.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
-
诉讼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
2021.01.17 163 -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程序有哪些
诉讼离婚分割财产手续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2021.02.21 112 -
诉讼离婚财产怎么样分割
依据民法典规定,诉讼离婚的,分以下2种情况来进行财产分割。分别是: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处理;2、夫妻个人财产。通常情况下,夫妻个
2022.04.13 537
-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程序
1、起诉状。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起诉,说明离婚时存在那些财产未进行分割。一方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其他财产清单和房产证可作为证据提交。双方身份证明,以及离婚证。 2、到法院立案 3、立案的时候递交
2021-01-15 15,340 -
离婚起诉财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
2021-06-01 15,340 -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的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
2022-06-13 15,340 -
离婚财产分割的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
2021-05-30 15,340
-
00:59
诉讼离婚财产怎么样分割诉讼离婚的,可以分为以下2种情况,进行财产的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都会均等分割。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2、夫妻个人财产。通常情况下
1,394 2022.05.11 -
00:56
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怎样准确上说,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与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没有太多差别。只是由于民事诉讼法实行一事不再审原则,除非双方当事人出现了新的情况或者发现了新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当事人就不应当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根据相
541 2022.04.17 -
01:06
离婚时的财产怎样分割离婚时的财产的分割如下: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
623 2022.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