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会计监督第18条规定的内容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在会计监督检查中,检查人员应当如实填写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记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检查工作记录的编号;(二)被检查单位违法会计行为发生的日期、记账凭证编号、会计账簿名称和编号、财务会计报告名称和会计期间、会计档案编号;(三)被检查单位违法会计行为主要内容摘录;(四)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记录附件的主要内容和页数;(五)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六)检查人员签章及填制日期;(七)检查组长签章及日期。前款第(四)项所称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记录附件应当包括下列材料:(一)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的复印件;(二)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合同、协议、往来函件等资料的复印件;(三)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四)其他有关资料。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在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中,无论是遵循程序的行政机关还是进行司法审查的法院都把较多的注意力投入在“外部程序”——行政程序中直接关系相对人程序权利——的部分之中,而对一般程序中不直接与相对人发生关联即归类为“内部程序”的部分未予以相应的重视。在实践中,有些行政机关在案卷归档时,采取分装正、副卷的做法,把涉及外部程序的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权利告知书、强制措施决定书、送达回证、询问笔录等装订成正卷,涉及内部程序的部分——立案审批表、强制措施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等装订成副卷,在行政处罚受到司法审查时,仅向法院移送正卷,而副卷仅在行政机关内部供留档使用。法院在对行政处罚进行司法审查时,也仅要求行政机关提供证明遵循外部程序的材料,而对不直接涉及相对人权利的程序步骤一般不作审查的要求。
行政监督的内部监督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一般监督包括三点:日常监督,职能监督和主管监督。 1、日常监督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的各种双向监督,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两种形式。比如,中央人民政府可以对其所直属下级机构各部委等进行日常的工作监督(自上而下),与此同时,各部委也可以对中央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自下而上)。 2、职能监督就是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所主管的工作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对其他部门所实施的监督。例如,财政部对其他部委所进行的有关财政方面的监督就属于职能监督。 3、主管监督是上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对下级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实施的监督。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内容是什么
1、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2、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3、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020.09.04 1,220 -
监察委员会是行政内部监督吗?
监察委员会不是行政内部监督,是行政外部监督。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的监督都属于行政外部监督。监察委员会可以依法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020.12.18 408
-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18条规定全部内容?
在会计监督检查中,检查人员应当如实填写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记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检查工作记录的编号;(二)被检查单位违法会计行为发生的日期、记账凭证编号、会计账簿名称和编号、财
2022-09-14 15,340 -
财政部的会计监督第44条规定了什么内容
财政部门对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的审理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并遵循实事求是、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错罚相当的原则。
2022-09-27 15,340 -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32条规定全部内容?
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会计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2022-09-19 15,340 -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8条规定全部内容?
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负有保密义务。
2022-09-29 15,340
-
01:16
动物卫生监督所属于哪个部门
动物卫生监督所属于畜牧兽医局的平行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直接授权的行政执法单位,职责是: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监督;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负责对有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
11,255 2022.04.17 -
01:03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
5,655 2022.04.17 -
01:01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9,57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