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15条什么内容?

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15条什么内容?

2022-09-08 18:5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08回复

专业分析:

经依法批准的各项城乡规划的修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本条例规定的法定条件、权限和程序。任何组织、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乡规划。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城乡规划条例已失效。现行有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律师普法更多>>
  • 刑诉法第15条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第15条内容是什么

    根据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5条是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20.02.02 1,945
  •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相关处罚:比如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等措施。

    2020.01.12 2,223
  • 民法总则第15条讲了什么内容
    民法总则第15条讲了什么内容

    民法总则第15条规定认定出生时间、死亡时间的证据规则。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 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

    2021.04.17 406
专业问答更多>>
  • 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19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下列区域禁止从事开发建设:(一)行洪河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二)基本农田、风景区核心区、地质公园核心区、城市绿地;(三)地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空区;(四)文物

    2022-09-08 15,340
  • 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全部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查处。

    2022-09-08 15,340
  • 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24条规定如何?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材料,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办

    2022-09-08 15,340
  • 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23条是怎么规定的?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2022-09-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民法典1260条内容是什么 01:44
    民法典1260条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60条内容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相应法律有了较之以前有很大变动,物权

    6,379 2022.05.11
  • 民法典235条内容是什么 01:38
    民法典235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是关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规定。返还原物是物权请求权的一种。当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的对物支配权受到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返还原物权请求权的产生,须有他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

    15,017 2022.04.15
  •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01:01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9,691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