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构成要件不同 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到期债权为构成要件,而且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而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是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 二、针对的对象不同 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即债务人不行使债权,这种不作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比如债务人欠债权人100万,但他对第三人享有100万的债权,却不催讨,此时债权人就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保持债务人的财产。 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即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有意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比如债务人欠债权人100万,名下有财产,但是为了逃避债务,把财产赠与他人,此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三、主观过错不同 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不以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为标准,仅从客观上予以判断;而撤销权成立要求债务人与他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仍然为之。在债务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时,债权人如果要行使撤销权,要求受害人也要有恶意,否则不能行使。 四、效果不同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后,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获得财产;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只是恢复了债务人的财产履行能力,但是对财产没有优先受偿权。 五、诉讼时效不同 代位权必须在债权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行使,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而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属性不一样。具体而言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通过行使代位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如下: 一、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通过行使代位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正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二、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撤销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逃避债务为构成要件,代位权行使要求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 三、两者在效果上不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获得财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后,只是恢复了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对撤消后的财产并无优先受偿权。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有什么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 1、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仅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到期债权,还要求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到期债权。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债权; 2、目的不同。行使代位权是为了防止债
2022.04.15 161 -
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什么区别?
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以下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仅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还要求债务人与其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债权,不要问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是
2022.04.15 221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代位权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而撤销权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放弃其债权等损害债权人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
2022-05-11 15,340 -
债权人代位权与代位权的区别
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不能对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主张债权。 (二)代位权
2022-03-12 15,340 -
合同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代位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有: (一)构成要件不同; (二)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三)主观过错不同; (四)诉讼时效不同。
2021-07-24 15,340 -
债权人撤销权与撤销合同的区别
首先,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的利益,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其次,合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且已成立的合同应撤销的情形下行使。而债权人的撤
2021-03-11 15,340
-
01:33
债权与物权有哪些区别
债权和物权有以下区别: 第一,权利的性质不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对人权,而物权是一种支配权,对世权; 第二,权利主体不同,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第三,是否存在追及效力不同
3,174 2022.04.15 -
01:31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哪些区别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两者的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相同。 2、两者所要继承的内容不相同。 3、两者继承人适用的范围是不相同的,代位继承一般只可以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亲属或者是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以内,例如子女、孙子女、外孙
1,036 2022.04.17 -
00:46
无权代理的撤销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没有代理权的当事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该合同既不是无效合同也不是有效合同,该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一定的行为的发生。善意的第三人享有撤销权,其有权撤销该合同,其撤销合同的意思
1,99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