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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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 1、客体不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而盗窃罪为以秘密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水面或他人承包的渔塘中,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并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3、主体不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4、犯罪对象不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象是除了珍贵水生动物以外的所有水产品资源,具有特定性,盗窃罪的对象则范围广泛,包括所有的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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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犯罪
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2020.06.15 336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概念
对于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0.07.14 146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0.05.16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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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区别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狩猎罪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区别在于: (1)客体不尽相同,其同类客体都是对环境资源
2022-03-12 15,340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区别
盗窃罪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区别在于故意的内容不同。非法捕捞水产品故意的内容是明知非法捕捞的行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仍故意为之;盗窃罪故意的内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为的秘密窃取的行为。因而说明了非法捕捞
2022-06-26 15,340 -
非法狩猎罪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区别
(1)客体不同,其类似客体是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度的侵犯,但犯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非法狩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制度;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水产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二是犯
2021-11-27 15,340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盗窃罪有何区别
两罪在主观故意的形态上是相同的,只是故意的内容不同。非法捕捞水产品故意的内容是明知非法捕捞的行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仍故意为之;盗窃罪故意的内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为的秘密窃取的行为。因而说明了非法
2022-03-2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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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几年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了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禁渔期间、禁渔区域、或者使用禁用的方式、工具进行捕捞水产品,导致情节严重的行为。在我国的刑法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其中一种。 根据《刑法》的有关
1,965 2022.04.15 -
01:07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相关法规,在禁渔区域、禁渔时期、或使用禁用捕捞的工具、方法,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者罚金处罚;如果是单位行为构成本罪的,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
1,169 2022.04.17 -
01:31
什么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可以知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域、禁渔期间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渠道、手段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属于我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
71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