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的具体范围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只有两方合同当事人,即开发商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都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房地产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 2、标的债的标的,又称债的客体,是债权债务所指向的事务。具体到合同标的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体现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合同所有条款中最重要的核心条款。如果合同缺少标的条款,一般就会导致合同不成立,更谈不上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或权利。 3、合同履行期限 从实践中的情况看,对该特定时间的约定有两种方式:一是约定一个期间,双方在这个期间内随时可履行合同,例如双方约定在本合同(即商品房认购书)签订之日起15天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是约定一个期日,双方在这个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例如,双方约定在2002年8月15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两种方式都符合法律规定。 4、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与其他责任一样都是因不履行应尽义务而承担的不利后果。当然,违约责任是以有效合同为前提的,如果合同未生效,未成立或成立后无效,不得适用违约责任条款解决双方纠纷。 5、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货币。定金既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又是一种债不履行时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所以,在商品房认购书中,它有时作为债的担保形式的条款存在,有时作为违约责任的条款存在,或同时作为两种形式存在。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四条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鉴于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物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影响买方订立本约的信息。 2、不应强加具有不合理条件的实际谈判义务,特别是开发商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免除自己的责任或加重买方的责任。 3、持续谈判的义务,除非出现重大僵局或终止谈判的事由,双方当事人应恪守诚信义务,继续进行谈判。
商品房认购书包括以下内容:认购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房屋价款计算;定金的数额及适用;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违约责任条款。
-
如何防范商品房认购书
防范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需要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
2020.01.14 114 -
商品房认购书范本有哪些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属于要约。
2020.11.18 129 -
如何防范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
1、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的项目和选择的房子有无抵押,所要购买的房子有无被查封。另外,还要注意不良开发商一房两卖的陷阱,已经销售作了“备案”的房产也不能再买卖。 2、合同中交房日期要按时,没有缓冲期,“不可抗拒”误工延期要有停工证据。延期交房,
2020.04.14 212
-
商品房申请认购书的认定范围
商品房认购书效力认定是: 1、有效的认购书要求预售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 2、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3、认购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4、认购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
2022-06-26 15,340 -
商品房认购书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商品房认购书的用途是: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有房屋销售合同前签订的文件,是双方房屋交易相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应在约定期限内与买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2021-12-29 15,340 -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范本
商品房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当具备合同的生效要件时,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
2022-05-12 15,340 -
商品房认购书纠纷具体有哪些?
一、常见的商品房认购书纠纷有哪些1、关于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是否必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纠纷。在实践中,可能发生购房者在订立了商品房认购书后又不想买房的情况,同时开发商也可能出于各种原因
2022-10-26 15,340
-
01:30
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区别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认购书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认购书和购房合同订立的目的不一样。商品房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目的是为了以后签订购房合同而签订的,起到一个提前预约的作用;而购房合同主要作用在于确立买卖关
7,089 2022.04.15 -
01:13
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
在我国,明确对商业秘密作出规定和保护的法律,主要是2019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主要是指那些具有秘密性、商业价值性、保密性的商业信息。具体包括了,企业或者个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等商业信息
1,440 2022.04.17 -
01:05
认购协议签订后多久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房屋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后应该多久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实践中是由开发商和买房人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或者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写明何时签订,一般会约定在一个月之内。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1,131 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