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15条有什么新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
哈尔滨市异地户口迁移条件
办理迁户口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
2020.09.24 360 -
哈尔滨市大病医保申报条件
具有哈市市区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具有哈市市区城镇户籍,0-28天(含28天)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哈市全日制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大病医疗保险主要涉及
2020.09.10 714 -
哈尔滨客车通车了吗
目前,哈尔滨辖区范围内,除五常市、尚志市按照属地防疫要求未开通跨区域的客运班线外,巴彦、木兰、通河、延寿、宾县、方正、依兰、阿城等区、县(市)通往道外客运站、三棵树客运站的客运班车已经开通。
2020.02.23 374
-
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15条有什么规定?
驾驶员应当取得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营运。取得《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经历3年以上,近3年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
2022-09-14 15,340 -
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新规定
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和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乘客、驾驶员投诉。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或者驾驶员当面接受调查的,可以向出租汽
2022-09-15 15,340 -
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新规
驾驶员在营运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执行客运服务标准,遵章驾驶、安全行车、文明服务;(二)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营运证》、《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三)按照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规
2022-09-24 15,340 -
哈尔滨市新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经营者不得擅自停止营运,确需暂停营运的,应当向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报停手续,并将《车辆营运证》、《服务监督卡》、计价器及专用标志暂时交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统一保管。经营者在报停期间不得从事经
2022-09-25 15,340
-
01:28
哈尔滨医保怎么网上缴费
哈尔滨医保网上缴费的流程如下: 1、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点击“网上自助缴费”模块; 2、输入姓名、身份证、动态验证码登录; 3、接着点击左栏中的缴费明细,选择去支付”; 4、接着跳转到支付页面,点击“支付”,选择支付方式; 5、点击确认,
5,911 2022.06.22 -
01:49
外地人在哈尔滨交社保怎么交
外地人在哈尔滨交社保的方式如下: 外地人购买当地社保一般由公司缴纳,没有工作单位,通过社保代理机构缴纳。若之前有缴纳社保,也可以办理社保转移。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
5,333 2022.05.11 -
01:15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即可退市: 1、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同时决议不再在交易所进行任何交易; 2、公司向所有股东发起回购全部股份,或者是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的
8,026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