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面议”是不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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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时无可厚议的月薪面议做法是合法的。但面试时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应聘岗位的工资,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应写明,否则视为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或者参加招聘洽谈会时,应当提供招用人员简章,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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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11条、第12条也明确提出,用人单位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或者参加招聘洽谈会时,应当提供招用人员简章。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再提“月薪面议”不符合上述规定,劳动者须谨防骗取押金、介绍费等诈骗。
“月薪面议”的做法在招聘时无可厚议,是合法的。但在面试时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应聘岗位的工资待遇,并,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应当写明,否则视为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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