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怎么撤销买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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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买房合同可以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撤销: 一、存在以下撤销事由 1.存在重大误解而签订合同的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思的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二、行使撤销权的期限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受理机关 撤销权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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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至终无效,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补偿,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确定损失赔偿。
《民法典》中撤销买卖合同的方式是通知对方、向法院请求撤销、向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具体情形如下: 1、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 3、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 4、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 5、法定其他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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