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二)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 (三)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四)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的; (五)警用号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一副以上,或者其他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三副以上的; (六)非法经营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一千元以上的; (七)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立案条件是: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其他法定情形。
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的处罚标准如下:犯此罪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客体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
-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 1、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2、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3、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的; 4、非法经营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一千元
2020.01.08 119 -
什么标准下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才立案?
以下标准下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才立案: (一)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 (二)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三)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
2020.05.08 89 -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如下: 1、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 2、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 3、警棍五十根以上; 4、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
2020.05.15 113
-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警用装备、警用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需要看情况。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案(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
2022-01-20 15,340 -
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二)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
2022-06-04 15,340 -
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二)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
2022-11-25 15,340 -
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中国刑法对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的立案标准有: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警棍五十根以上的;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的;非法经营数额五千元以
2022-12-06 15,340
-
01:47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1,179 2022.04.17 -
01:17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非法侵入住宅罪属于行为犯的一种,行为人只要未经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1,603 2022.04.17 -
01:10
非法经营罪立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知,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经
2,06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