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第13条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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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第14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平等。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资格平等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不受有无行为能力的限制。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进行审查时,应当审查节能设计的内容,在审查报告中单列节能审查章节;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应当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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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节约用地的措施
1、优化建筑群体的布置形式。通过采取高低搭配、点条结合、前后错列以及局部东西向布置、斜向布置或拐角单元等手法节省用地; 2、在保证小区居住功能的前提下,适当集中公共设施,提高公共建筑的层数,合理布置道路,充分利用小区内的边角用地,有利于提高
2020.04.16 304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2020.05.13 745 -
安徽省陪产假规定
产假延长至158天,陪产假有10天,若夫妻是异地的,陪产假可以有20天。对于假期奖励,条例作了调整,取消晚婚假期,延长产假60天。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
2020.09.08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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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第34条规定如何?
国家机关既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使用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
2022-09-11 15,340 -
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第七条规定如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的建筑节能意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纳入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2022-09-12 15,340 -
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第4条是如何规定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机关事务管理、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民用
2022-09-13 15,340 -
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第33条是如何规定的?
建立民用建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装修或者菜单式装修,运用产业化技术建设民用建筑,提高民用建筑生产效率,降低能耗、节约资源
2022-09-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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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法建筑如何处理
农村中存在的违法建筑,是指那些违反土地利用规划,违法加建、改建的建筑,以及占用了当地耕地的建筑。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违法建筑人应当在土地管理部门下达通知后的限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对于拒绝拆除的,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申请法
1,41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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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规定
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的规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807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基层的劳动纠纷,法律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来说,如果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没有按照合
5,909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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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没签合同安全责任如何分配
如果建筑工程项目未签订合同,但已经实际履行口头约定的工程内容的,也可认定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如发生纠纷,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的责任分配如下: 1、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971 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