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追讨债务时担保能否成立,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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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风险:给别人担保贷款需要承担以下风险:担保人可能被控告: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担保人。担保人可能被宣判破产:如债务超逾30,000元,担保人可能被宣判破产。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综上,一般担保人需要承担以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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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付借款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向欠款人追讨借款。担保人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可以向欠款人追偿,享有贷款人对欠款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还款日期,到期后债务人不偿还的,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偿还: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但应当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过了宽限期依然不还的,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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