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第6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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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铁路职工;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不负责任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该罪的主体是铁路职工;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该罪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不负责任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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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安全事故罪处罚规定?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处罚规定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01.10 178 -
铁路运输安全事故罪是如何构成的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构成的法定要件是: 1、主体是指铁路职工这一特殊主体; 2、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3、客体是指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为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0.09.01 103 -
铁路运输安全事故既遂怎么量刑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020.07.03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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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60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铁道部、铁路管理机构的侵害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向铁道部法制工作部门申请复议。铁道部法制工作部门对铁路管理机构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处罚有权予以纠正。
2022-09-24 15,340 -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第60条的要求?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铁道部、铁路管理机构的侵害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向铁道部法制工作部门申请复议。铁道部法制工作部门对铁路管理机构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处罚有权予以纠正。
2022-09-27 15,340 -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对第60条怎么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铁道部、铁路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侵害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向铁道部法制工作部门申请复议。铁道部法制工作部门对铁路管理机构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处罚有权予
2022-09-19 15,340 -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61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铁道部、铁路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侵害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铁道部、铁路管理机构的法制工作部门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应诉。
2022-09-2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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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随意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并且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进行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是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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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