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房屋债权人的权利是否可以行使

房屋债权人的权利是否可以行使

2021-03-10 14:5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1-03-10回复

专业分析:

第一、要求债务人重新设定担保财产,新担保物的价值应保障债权人的主债权得以实现。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但值得注意的是,若被拆迁人选择以产权调换的方式获得房屋拆迁补偿的情况下,由于拆迁后补偿的房产与被拆迁房产是两个不同的标的物,因此在原房产上设定的抵押权效力并不能及于拆迁后补偿的房产。 第二、债权人积极行使物上代位权,以拆迁补偿款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故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担保物权人对于拆迁补偿款享有物上代位权,债权人有权以此款项实行优先受偿。在担保债权履行期届满之前,债权人也可以通过事先提存的方式来保障债权。 第三、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解除抵押合同,或依法提起诉讼,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时,抵押人违反前述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依法清理债务,也不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借款人在抵押房产被拆迁后,仍然负有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若债务人不同意用拆迁所得补偿款偿清偿债务,也不愿意签订与债权人重新签订抵押合同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当及时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债务人提前还本付息。债权人为了阻止借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向债务人主张提前清偿的同时,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二十一条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分期返还。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房屋实际权利人不能行使相邻权,相邻权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行使。 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的,谁就是房屋的所有人,实际权利人不是物权登记人,不能行使相邻权。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可以。房屋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处分的权利,同时也享有业主权利。

律师普法更多>>
  • 债权人是否可以自行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是否可以自行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不可以自行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应当向法院申请,当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2022.08.09 147
  • 房屋实际权利人是否享有行使相邻权
    房屋实际权利人是否享有行使相邻权

    房屋实际权利人不能行使相邻权,相邻权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行使。 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的,谁就是房屋的所有人,实际权利人不是物权登记人,不能行使相邻权。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

    2021.04.29 75
  • 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视情况而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撤销权

    2021.01.05 131
专业问答更多>>
  • 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抵押权

    可以行使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

    2022-08-25 15,340
  •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赠与他人房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2022-05-12 15,340
  •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赠与他人房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2022-06-02 15,340
  •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行使业主权利吗?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建议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

    2021-11-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专利使用权是债权吗 01:14
    专利使用权是债权吗

    我国法律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了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都是不能实施其专利的。 外观专利权被授权后,没有经过专利权人许可,不可以实施其专利,不能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

    1,025 2022.04.17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01:34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

    1,216 2022.10.16
  •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形式是什么 00:57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形式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享有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权利。这种权利被称为债权人的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需要符合法定的方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形式是诉讼的形式,具体来说,债权人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损害

    608 2022.04.17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