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检办法全文是怎样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法规标题】企业年度检验办法【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文字号】工商总局令第23号【颁布时间】【失效时间】【法规来源】http://***.c/ggl/zwgg_detail.asp ewsid=362【全文】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总局令第23号)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第三条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第五条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负责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上级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第六条企业年检程序:(一)企业提交年检材料;(二)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三)企业缴纳年检费;(四)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第七条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年检报告书;(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营业执照副本;(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第八条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第九条企业年检报告书包括下列内容:(一)登记事项情况;(二)备案事项情况;(三)对外投资情况;(四)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情况;(五)经营情况。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只包括前款第(一)项的内容。第十条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但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当场加盖年检戳记的除外。提交的年检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完整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出具载明不予受理理由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第十一条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中涉及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的有关内容的书式审查,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除外。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第十二条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符合规定后,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其中,属于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改变的,经变更登记后,在新的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第十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对公司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一)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公司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二)公司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三)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四)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五)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六)股东、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七)营业期限是否到期;(八)公司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九)设立分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否有分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十一)一个自然人是否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条企业登记机关对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一)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使用企业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二)企业改变住所、经营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三)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四)企业改变经济性质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五)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企业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六)有无抽逃、转移注册资金行为;(七)经营期限是否到期;(八)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九)主管部门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十)企业章程有无修改。第十五条企业登记机关对合伙企业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一)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使用企业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二)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三)企业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四)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企业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五)企业的经营方式是否在登记的经营方式之内;(六)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改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七)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改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八)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六条企业登记机关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一)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使用企业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二)企业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三)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改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四)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企业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五)企业的经营方式是否在登记的经营方式之内;(六)投资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改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七条企业登记机关对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一)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二)营业(经营)场所改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三)负责人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四)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五)其他经营单位的隶属机构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八条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年检的企业登记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所,应当在7月31日前将企业年检情况报送委托的企业登记机关。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7月31日前将企业的年检情况告知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工商行政管理所应当将年检信息纳入企业的经济户口信息。第十九条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条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一条企业登记机关通过年检,发现企业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可以依照有关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二条企业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的企业不予年检或者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予以年检,以及利用年检滥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三条企业年检报告书格式、企业年检戳记样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1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1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同时废止。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企业年检流程如下:1、企业到管片工商所领取年检报告书;2、企业填写年检报告书;3、企业按照要求带齐相关材料向管片工商所报送;4、工商所审查通过后,企业缴纳年检费,领取营业执照;5、企业年检结束。
企业年检流程如下:1、企业到工商所领取年检报告书时,发放报告书并讲明填写要求、申报时间和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2、工商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免审企业,只要企业提交的材料齐备,应当场通过年检,对重点审查的企业企业提交的材料齐备后开出年检受理单;3、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4、登记主管机关发还公司营业执照。
-
最新合伙企业法全文
《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0.10.12 1,097 -
企业并购全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流程如下: 1、确定并购对象,制定初步并购方案。 2、委托律师对并购对象展开尽职调查,了解并购存在的法律风险。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并购对象进行审计,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并购对象的资产,了解并购对象的财务、资产价值。 4、制定具体的并
2020.10.31 183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全文是怎样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
2022-05-06 15,340 -
企业年检办法
【法规标题】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工商总局令第23号 【颁布时间】2006-2-24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cn/ggl/zwgg_
2022-01-18 15,340 -
个人独资企业法全文是怎样的
个人独资企业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
2022-05-04 15,340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流程是怎样的?
1.领取年检报告书 2.提交资料 3.审核年检材料 4.交纳年检费用,发还营业执照
2022-07-04 15,340
-
01:35
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指的通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改制也被称为“公司制改制”。改制程序如下: 1、由党委、高管、职工代表组成改制工作组,全面负责改制工作。 2、向发改委、国资委等企业主管单位提出改制
1,839 2022.04.15 -
01:23
企业并购流程是怎么样的
企业并购流程如下:1、确定并购对象,制定初步并购方案。2、委托律师对并购对象展开尽职调查,了解并购存在的法律风险。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并购对象进行审计,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并购对象的资产,了解并购对象的财务、资产价值。4、制定具体的并购方案。
1,040 2022.04.15 -
00:56
怎样查询营业执照年检通过
查询营业执照年检通过的方式如下: 1、百度搜索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搜索页面上就能出现官网,点击进入即可; 2、进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输入公司名称或者是输入营业执照上的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同样可以查询到; 3、点击查询后会出现验证码
12,023 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