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期间不计入的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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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羁押期限不计入的情形有:在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按照规定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缓刑鉴证期间就医的情形是: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4、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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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计入商标审查期限
以下情形不计入商标审查期限: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文件公告送达的时期;当事人按照补正要求补充证据文件的期间;更换当事人,新的当事人重新答辩的期间;同日申请提交使用证据及协商、抽签需要的期间;优先权确定的期间;审查、审理过程中,等待在先权利
2020.06.21 145 -
刑事案件不起诉的情形是什么
刑事案件不起诉的情形: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020.11.27 116 -
什么情形下重新计算羁押期间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020.06.14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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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中立案不计入刑期的情形有哪些?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2、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3、第二审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检察院查阅案卷。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查阅完毕。检察院查阅案卷
2022-10-14 15,340 -
侦查羁押期间不计入公诉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
2022-07-19 15,340 -
什么情形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
2022-06-04 15,340 -
侦查羁押期限不计入的情形有什么
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
2022-11-0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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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无效,指的是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的条件,从而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的效力。 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几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规定的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确定且在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规定,
1,984 2022.04.17 -
01:22
刑事案件的期间如何计算
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举报、控告、举报、投案自首的刑事案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经地或者市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60日。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
1,162 2022.04.15 -
00:56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包括: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674 202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