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条件是: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管理制度,并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管;申请人是金融机构;申请人在中国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的总资产不低于100亿美元;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主管机关同意其申请。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设立外资金融机构应符合哪些条件?
设立外资金融机构需要符合的条件: 一、申请人为金融机构; 二、申请人在中国已设立代表机构(独资财务公司设立代表处满二年以上); 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额不少于100亿美元;等等。
2020.11.21 175 -
-
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
浙江省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浙江省1995年12月发布的第61号政府令,施行多年后本办法已有不适应新形势的地方需要完善。1998年8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8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发布了《关于修改〈浙江
2020.07.22 678
-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主要负责人”系指外国银行分行的行长或总经理,合资、独资机构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第三十三条所称“高层管理人员”系指总经理、行长、副总经理、副行长或具有相应职权的管理人员。设立合资、独
2022-09-18 15,340 -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什么规定?
《条例》第十七条所称“代理外币信用卡付款”系指代理外币信息卡发卡行做外币信用卡提现、外币信用卡清算两项业务。
2022-09-12 15,340 -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
《条例》第二十七条所称“投资”是指以外币表示的以下投资业务:(一)中国和外国政府债券;(二)中国金融机构的债券;(三)中国非金融机构债券;(四)对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的。
2022-09-12 15,340 -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总经理、行长、副总经理及副行长的任职实行资格审查制度。担任外资金融机构的总经理或行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10年以上的金融工作经历;(二)具有5年以上担任分行部门经理
2022-09-12 15,340
-
01:22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法律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实施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后,需要承担的支付罚款的责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有关的罚款数额。其中对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的违法
9,478 2022.04.17 -
00:55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1,006 2022.04.25 -
01:00
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与刑法的区别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已经废止,现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条规定,该法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的规定
4,89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