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户口迁入经济适用房但无工作单位或者有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情况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可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集体户。(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开单位的;(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第七十一条公民在市县内有多处合法稳定住所的,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户口迁往经常居住地。同时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 ①属商品住房、自建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②属单位分配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单位的购房、分房、租赁合同(证明)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③属租赁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 ④属迁入亲友住房(亲友户口不在该住房)的,提供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 ⑤属迁入本市亲友户内的,提供户主(房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投靠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的,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
单位经济适用房的过户: 1、持相关证件以及资料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 2、等待交易部门的书面决定; 3、买卖双方达成合同的,持合同及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4、买方持相关材料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5、等待发证。
-
调入南京事业单位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江苏省或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教育部门签发的调令(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提交相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关系证明;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020.07.23 142
-
南京经济适用房有哪些情况
符合申请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首先,城镇低收入家庭。具体条件是:在本市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为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且至少其中一方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已满2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政府公布的本市当年
2022-07-01 15,340 -
什么情况下公民或者个人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或者集体
可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条
2022-02-25 15,340 -
上海的经济适用房拆迁补偿户口怎么入户
如果你是被征收房屋的同住人(同住人需满足三个条件“户口在册、实际连续居住1年以上、他处没有享受过福利性房屋“),你可以参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的分割。至于你能否得到安置,如果被征收房屋是数砖头的(即没有享
2022-02-17 15,340 -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什么情况下把户口迁入常住人口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1、当事人与对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继续挂靠在该房产所在地; 2、直系亲属投靠:当事人符合本人的
2022-02-23 15,340
-
00:47
经济适用房如何过户
经济适用房的过户的流程如下: 1、先由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2、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的网签备案; 3、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等相关的过户费用,并且取得税费完税证明。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4、买卖双方带上相关的资料,办
1,396 2023.01.04 -
01:11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吗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具体分析如下: 1、经济适用房是有房产证的,但是不能转化为商品房房产证。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与普通商品房的房产证不同; 2、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拥有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交易,住满5年按一定比例购买获得全部产权后可以依法领取房产
170 2022.12.11 -
01:03
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3,986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