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第7条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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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及部其他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野外研究基地的建设、运行,加强与相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调,促进共建共享。建设单位是野外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制定和实施野外基地建设方案与发展规划,为野外基地建设运行提供人财物及制度保障,负责建立野外基地开放和科学数据共享机制。(二)负责野外基地建设、运行,解决建设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完善运行机制。(三)根据发展需要,建立与相关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协同创新机制,完善管理机构,任命或聘任野外基地负责人。(四)加强野外基地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国土资源部和主管单位做好论证、验收、评估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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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程序如下: 1、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2、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 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等等。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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