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脸部工伤去哪鉴定?相关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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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遭遇了工伤,涉及到了长春脸部工伤去哪鉴定的问题,其上的内容做出了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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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部工伤鉴定的内容: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 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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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内容是什么
工伤鉴定的内容包括: 1、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 3、护理等级鉴定; 4、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2020.06.29 333 -
眼部工伤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眼部工伤鉴定内容: 1、一级:双眼无光感或只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 2、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 3、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4、双眼矫正视力为0.05或视野≤16%;
2022.04.12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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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部工伤鉴定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职工工伤致脸部遗留6cm瘢痕,有可能构成伤残等级。 按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规定,面部瘢痕按面积评定伤残等级,脸部瘢痕达到2cm2的构成十级伤残。
2022-08-02 15,340 -
工伤由何部门鉴定?相关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发生工伤申请工伤认定要去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也就是当地的劳动局(工伤鉴定科)。 二、带齐以下资料: 1、身体受到损失的事实证明(病历、诊断证明等);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
2022-07-12 15,340 -
工伤由何部门鉴定?相关的规定内容是哪些?
一、发生工伤申请工伤认定要去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也就是当地的劳动局(工伤鉴定科)。 二、带齐以下资料: 1、身体受到损失的事实证明(病历、诊断证明等);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
2022-07-30 15,340 -
工伤鉴定脸部烧伤内容怎么处理的
对于工伤鉴定脸部烧伤的有关内容,伤认定时间为60天,伤残鉴定时间同样为60天,但根据实际情况,伤残鉴定时间可以延长30天。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1、填《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劳动保障部
2022-07-1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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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去哪做工伤认定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的,本人或者本人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一年内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该带上工伤认定申请表
2,605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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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有: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
4,484 2022.04.17 -
00:57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鉴定最好工伤鉴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之内做都合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职工发生
2,52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