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第11条规定的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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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综上所述,对于误工费与工伤假工资的区别是什么该问题来说需要从多角度出发进行解答。误工费与工伤假工资两者在索赔主体上有所差别,一个是事故当事人一个是用人单位。除此之外,二者的计算赔偿标准也有所差别。误工费需要与实际工资水平结合,工伤假工资一般来说与企业的赔偿政策制度相关。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是关于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以及工伤认定举证责任问题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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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业病诊新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
2020.08.11 1,796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3.16 451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2020.10.23 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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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第11条有什么新规定?
基金除预留一个月周转金外,必须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2022-09-11 15,340 -
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第11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失业保险基金除预留一个月周转金外,必须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2022-09-13 15,340 -
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第35条有哪些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每年应当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2022-09-21 15,340 -
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的第11条什么意思
基金除预留一个月周转金外,必须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2022-09-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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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哪些
失业保险金,指的是失业保险的经办部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给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失业保险金通常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劳动报酬的一种临时性的补助,国家设置失业保险金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和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11,271 2022.04.15 -
01:13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参保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和费率: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
8,040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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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
43,26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