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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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活动,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改善城市景观风貌,维护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在广告活动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有可能使用他人的名义或者他人的形象,按照《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规定,他人对自己的姓名或者名称、肖像有姓名权或者名称权、肖像权。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形象从事广告活动,就涉及到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肖像权,故需要得到他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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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是关于商量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定。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限定在特定要求和流程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能够解除
2020.07.12 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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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有什么规定?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竣工后,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大型户外广告的界定,由XX另行规定。
2022-09-11 15,340 -
西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审批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设置户外广告需占用城市道路、场地、绿地的,须经相关部门
2022-09-11 15,340 -
西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
依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城市风貌景观和市容环境,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不得超过有关规划、规范限定的高度、尺度;不得在危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危险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
2022-09-11 15,340 -
西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或投诉,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接到举报或投诉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2022-09-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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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32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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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5,21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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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法律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实施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后,需要承担的支付罚款的责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有关的罚款数额。其中对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的违法
9,28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