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附义务赠与合同有哪些

附义务赠与合同有哪些

2023-06-17 10:2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7回复

专业分析:

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所谓“既存义务”就是指当事人本来就应当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所附义务不能是法定的义务。 2.负担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也就是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受赠人的“先前行为”(即已经完成的行为)不能作为所附义务。 3、负担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约定了有违公序良俗的义务,赠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一般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如果赠与合同所附义务违反公序良俗,足以导致整个合同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则无论赠与合同所附义务在性质上属于停止条件或者解除条件,赠与合同自始无效。 4、义务在赠与合同成立时不得属于“履行不能”的义务。缔约之后,义务履行不能,可由赠与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缔约之时的履行不能则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如果所附义务属于事实上的履行不能,赠与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无效。如果义务属于法律上的履行不能,赠与合同亦可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义务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

律师普法更多>>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其法律特征是:①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②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③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

    2021.03.10 265
  • 附义务赠与合同应符合哪些条件
    附义务赠与合同应符合哪些条件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 2、负担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即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 3、负担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4、义务在赠与合同成立时不得属于履行不能的义务。 对于附条件

    2021.02.24 70
  • 解除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条件如下: 1、该合同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该合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不履行; 3、该合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受赠人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履

    2021.11.19 283
专业问答更多>>
  • 赠与合同的附带义务有哪些?

    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 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 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

    2023-01-10 15,340
  • 附附义务赠与合同

    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 2.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虽然也负担一定的义务,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

    2022-07-13 15,340
  • 哪些是附百义务的赠与合同

    条件是指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的同时所受赠人在接受赠与物时应允履行的必须要求.义务是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的同时所受赠人在接受赠与物时受赠人应该担负的责任

    2022-08-29 15,340
  • 赠与附义务受赠人有哪些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附加义务。 附义务赠与合同成立后,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值范围内履行附加义务,否则,赠与人或有关部门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受赠人拒不履行的,赠与

    2023-02-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 01:21
    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

    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主要区别有: 1、定义不同,从合同义务一般存在于给付合同中,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的义务,而附随义务是指基于更好的实现当事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应当履行的义务条款; 2、诉讼条件不同,从合同义务可以独立起诉请求履行,而附随义务不

    1,697 2022.05.11
  •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哪些不同 01:00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哪些不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二者是属于劳动关系。而劳务合同是由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者之间签订的,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之中,劳动关系的双方具有从属性

    2,345 2022.05.11
  •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01:30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可以知道,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权利不同,合同适用的撤销情形也不一样。 首先,在赠与财产没有进行所有权转移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意思就是说,如果动产没有交付、不动产没有变更登记,不需要任何

    2,309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