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条件和领养资格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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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和领养资格如下: 1、收养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没有子女。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继子女和收养子女。 (2)具备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指收养人不仅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要能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包括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等。 (3)未患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孩子的疾病。这类疾病主要是指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各类传染病等。 (4)年满30周岁。包括30周岁在内,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的,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收养孩子的基本程序 (1)收养登记机关;相关法律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如果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如果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2)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3)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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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和领养资格如下: 1、收养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没有子女。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继子女和收养子女。 (2)具备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指收养人不仅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要能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包括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等。 (3)未患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孩子的疾病。这类疾病主要是指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各类传染病等。 (4)年满30周岁。包括30周岁在内,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的,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收养孩子的基本程序 (1)收养登记机关;相关法律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如果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如果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2)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3)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1、收养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没有子女。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继子女和收养子女。 (2)具备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指收养人不仅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要能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包括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等。 (3)未患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孩子的疾病。这类疾病主要是指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各类传染病等。 (4)年满30周岁。包括30周岁在内,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的,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收养孩子的基本程序 (1)收养登记机关;《中国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如果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如果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2)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3)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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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和领养资格
1、收养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没有子女。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继子女和收养子女。 (2)具备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指收养人不仅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要能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包括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等。
2022.11.07 328 -
收养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
收养人的资格条件有: 1、无子女; 2、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 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孩子的疾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 5、收养人和送养人必须自愿收养; 6、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
2022.04.15 343 -
收养条件有哪些
收养条件如下:收养人应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被收养人应为: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021.03.10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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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资格条件?收养人资格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
2023-05-04 15,340 -
收养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
2023-08-10 15,340 -
收养资格经济能力和收养条件包括哪些
你问的收养资格经济能力和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2022-08-09 15,340 -
领养收养人有哪些条件
第一个:成年人不可以形成收养关系,你都超过18岁了。 第二个:你要是对老人想尽孝,那就是照顾自家伯伯也没说的。 第三个:你要是想继承伯伯的财产,可以签署一份助养协议,说清楚你现在养他老,将来他的什么财
2023-04-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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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小孩需要哪些条件领养小孩需要哪些条件?根据收养法的规定这个要看孩子的条件、收养人条件和送养人的三方面条件。关于小孩子,他必须是没有满14周岁,如果满10周岁了但是没有满14,那么应该证明孩子的意见,孩子同意才可以,另外一般这种要领养的小孩,第一,他是没有生
2,670 2022.04.15 -
00:54
领养儿童去哪里领养领养孩子,一般有以下的四种领养途径,具体如下: 1、通过福利院收养陌生人的孩子。 2、收养亲戚的孩子。 3、收养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4、继父、继母收养继子或者继女。 夫妻收养孩子,不能私下进行,必须到被收养孩子的亲生父母常住
5,207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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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 1、父母双方可自行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存在以下法定事由的,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
1,257 2022.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