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工亡赡养费是否还有,有什么相关的赡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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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据此,供养亲属抚恤金,是专门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有退休工资的原则不发给。]但是,如果退休工资不达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可以得到抚恤金,原则供养到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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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养的有关规定在相关法律中包括: 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让子女给付赡养费: 2、赡养人的配偶要协助履行赡养义务; 3、赡养人要为经济困雄的老人提供医疗费用,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況下亲自照料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 4、赡养人不能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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