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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否构成无偿补偿

2022-12-02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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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2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是无偿设立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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