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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有偿设立还是无偿设立
居住权是无偿设立。居住权的性质、本质决定了其应当是一种无须支付对价的无偿行为,即使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期间可能需要支付给所有人一定的费用,但它必然要低于租金,否则也就无设立之必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是
2021.04.08 1,608 -
居住权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居住权可以补偿,具体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一方依据拆迁政策与他人共同取得安置房屋的居住权,即使共同居住的他人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也不能排除其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即享有居住权。在一方居住权人另行购买或租赁房屋并自动迁出安置房屋后
2021.04.14 246 -
居住权无偿设立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这相当于在房屋所有权之外,新设立“居住权”。不过,居住权只能保障居住权利,没有继承乃至转让的
2021.04.19 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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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居住的住宅是否构成入户盗窃
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住房、封闭的院落、帐篷、渔民的渔船、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户具有永久而固定的处所、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等特点。入户盗
2022-02-01 15,340 -
非居住是否需要补偿?
一、拆迁非居住房屋怎么补偿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022-10-26 15,340 -
居住权是无偿设立的吗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是无偿设立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
2022-11-15 15,340 -
争夺抚养权补偿是否构成犯罪
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
2022-03-2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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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房拆迁补偿
自家商用的住房遭遇拆迁时,政府拆迁部门应当给予以下补偿: 1、房屋价值补偿; 2、临时安置补偿; 3、搬迁费补偿; 4、搬迁奖励、补助。 政府拆迁部门应与被拆迁人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确定具体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自家商用的住房遭遇拆迁时
1,22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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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居住权
房屋居住权是指,自然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据遗嘱继承的方式,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和使用的用益物权。设立居住权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自登记时,居住权设立,当居住权的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此时应当向登记机构办理注销
3,986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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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达成补偿协议会有哪些后果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时间内,没有对补偿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需要注意把补偿
77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