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给企业用工及劳资方面带来的变化及责任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给企业用工及劳资方面带来的变化及责任有哪些

2022-02-13 15:0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2-13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给企业用工及劳资方面带来以下变化:一、规章制度风险:企业建立规章制度的程序、内容不合法。责任:1、不合法的规章制度,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公示”三个条件,才可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履行民主程序,并保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的书面证据,履行公示程序;2、对旧的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进行修订或删除;3、公示方法:(1)员工手册发放(要有员工签领确认);(2)内部培训法(注意一定要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培训内容、与会人员签到);(3)劳动合同约定法;(4)考试法(开卷或闭卷,保留试卷);(5)传阅法(保留员工签名);(6)入职登记表声明条款(保存有员工签名的登记表);(7)意见征询法(保留员工意见的签名和书面资料)。尽量避免如下公示方法:(1)网站公布;(2)电子邮件告知;(3)公告栏,宣传栏张贴。二、职工名册风险:企业未建立职工名册或者违反有关规定。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精神,依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建立职工名册制度的通知》(泰劳社发[2008]215号)的规定建立企业职工名册。三、录用审查风险:企业录用劳动者未进行严格审查。责任:1、劳动者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2、招用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如招用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求其原单位提供同意意见的书面意见。2、认真核对劳动者提供的相关材料,比如身份证、学历证明、健康证明、从业经历等。以上情况,需要劳动者提供有关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业应该保留、掌握和管理。四、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风险: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责任:1、自用工之日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企业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使用劳动合同管理软件,提高劳动合同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因遗忘、工作失误等人为原因导致未订立劳动合同。2、劳动者拒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要保留送达《劳动合同订立(续订)通知书》、《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书面证据,并在用工一个月内辞退该劳动者。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风险: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责任: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1、使用劳动合同管理软件,提高劳动合同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因遗忘、工作失误等人为原因导致违法用工。2、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征询需订立哪种类型的劳动合同。六、试用期风险:试用期期限超过法定期限责任: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按超过法定试用期间支付赔偿金,标准为试用期满后月工资*超过期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严格执行试用期有关规定。七、押金、扣押档案等风险:企业为防止职工随意离职向职工收取押金、扣押档案或者其他物品(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责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扣押档案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严禁收取押金、扣押档案或者其他物品,通过设立次月发放“月度考核奖”等奖励机制,鼓励职工安心工作,减少不辞而别现象。八、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风险:企业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责任: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劳动者不愿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应业应当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见《劳动合同解除注意事项》)。九、保存重要材料、证据风险:在劳动关系运行中,企业没有保存如考勤记录、工资凭据等有关材料,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企业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或让证据丢失、损坏。责任:对企业作出的订立劳动合同、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企业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承担不利后果。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应注意对证据的准备和保存。需要注意保存的材料主要有:1、招聘录用方面:录用通知书、员工登记表、体检表、岗位情况告知书、订立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收单、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员工借用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劳动规章制度告知表、员工手册、档案等;2、劳动关系运行方面:续订、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征询单、辞职书、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向工会告知)、终解劳动合同证明书、处分决定通知书等;3、其他方面:企业建立(修改)规章制度程序的有关记录、谈话记录、请假单、考勤记录、安排加班表、加班申请表、带薪年休假安排、申请、取消的表格、职工名册等。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涉及合同变更的法律条款有: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要继续履行。因客观上的情势变更造成不进行合同变更原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不必要、严重不公平,协商不成时一方也可以提起诉讼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承担下列损害赔偿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合同中实施双方变更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中实施双方变更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同时变更情形有: 1.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企业没有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将劳动者安排至其他独立的用人单位工作而发生的劳动合同主体变更问题。

    2020.10.11 178
  • 什么是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及手续有哪些
    什么是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及手续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程序: 1、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要约)。要约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并

    2020.05.08 178
  • 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哪些
    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按以下两种情形处理: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0.10.27 151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企业法人变更劳动合同是否重签 01:02
    企业法人变更劳动合同是否重签

    企业法人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职工与公司的人事关系是与公司直接关联的,这是记录在工商系统里的;公司法人变更只是公司的组织架构变动;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

    1,540 2022.04.15
  • 企业用人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00:56
    企业用人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企业用人不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情形,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在用人时与员工签订合同的相关行为,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即规定了,用人单位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具体规定的是,

    3,140 2022.04.17
  • 企业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00:53
    企业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企业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是最高不能超过11个月。劳动者入职,本来是用工之日就订立了劳动关系,单位和你就应该签劳动合同,但是一直没有签,就看谁的原因,是单位的原因还是劳动者的原因,而且要分时间段。第一,一个

    3,187 2022.05.1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