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如何?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是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总额。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工资总额与费率之积。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是什么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的内容是工伤保险费数额的确定是由工资总额乘以费率之积。工资总额是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处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费率由社保经办机构确定。
2020.11.19 383 -
青岛市职工医疗保险能补交吗
青岛职工医保可以补交,用人单位持《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及相关补缴证明材料到市、区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办理成功。
2020.03.13 695 -
青岛市社保补缴条件
在累计满15年。年龄达退休要求,就不需要进行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2020.08.07 304
-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四条如何规定的?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保人因年老、疾病或者伤残等丧失自理能力需要长期护理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评估后,根据参保人的失能状况和护理方式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来源:(一)职工
2022-09-14 15,340 -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如何?
居民个人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按年度收缴,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
2022-09-15 15,340 -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四十九条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付费,实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和即时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按月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的结算,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
2022-09-14 15,340 -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四十八条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人按照规定享有各项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有权查询个人参保信息、待遇记录,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享有知情权,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享有知情权和选
2022-09-14 15,340
-
01:16
社保如何报销医疗费
社保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如下: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账窗口报销。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医保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
6,920 2022.05.11 -
01:13
如何更换第三代社保卡
更换第三代社保卡方法如下:更换第三代社保卡的流程与新申领一致,各地目前已经普遍实现了立等可取的补换卡服务,只要持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应的金融经办机构办理,针对异地居住人员,也逐步开通了邮寄服务。各地办卡情况略有不同,办理之前可咨
17,459 2022.05.11 -
01:00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33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