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解释诺成法律行为?该如何解释实践法律行为?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
债务中债负并入法律应该如何解释
债务加入是: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中,承担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责任,而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即一般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2021.03.05 159 -
法律上如何解释监护人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护人,指的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监护人需要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的一切合法权益进行监护。监护人按照监护对象,一般可以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精神病人的监
2022.04.16 477
-
应该如何解释实践法律行为?
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叫要物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保管合同还不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分
2022-08-28 15,340 -
如何解释实践法律行为
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叫要物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保管合同还不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分
2022-09-01 15,340 -
该怎么解释实践法律行为
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叫要物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保管合同还不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分
2022-09-01 15,340 -
应该怎么解释实践法律行为
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叫要物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保管合同还不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分
2022-08-28 15,340
-
01:23
假释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犯罪分子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性,且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其次,如果犯罪分子
1,174 2022.04.17 -
01:47
租售同权如何解释
租售同权,也叫租购同权,就是租房和买房的居民均享有同等待遇,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与购买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尤其在受教育权利上享有同等待遇。2017年,广州市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政策落实租售同权,规定符合条件的房屋承租人子女也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
905 2022.04.15 -
01:30
担保物权如何解释
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即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约定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担保合同所约定的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 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最常见的担保物权就是抵押权。
1,903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