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所有权与他物权并存不违背一物一权原则吗?

所有权与他物权并存不违背一物一权原则吗?

2022-10-23 16:1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3回复

专业分析:

刚才思考了下,觉得在共有的情况下还是可以的。不过觉得辅导讲义应该说清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一物一权原则通俗解释如下:一方面是指一个物之上只能设立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设立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另一方面是指在一个物上不能同时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性质上相互排斥的定限物权。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物就是指的一个完整的、独立物而不是指它的某一部分,一权就是在这个物上只能设一个所有权,也就是一物不能有二主。 但一物一权并不排除在一物之上设立两个以上不同内容的物权或权利主体人数为二人以上的物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所以他物权
    所以他物权

    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源于罗马法。按罗马法理论,自物权即所有权以外的一切物权均可纳入他物权范畴。此类权利以他人的所有权为前提而存在,通常仅体现为物权的某项权能或某一部份,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罗马法上的他物权一般包括役

    2021.01.29 300
  • 物权区分原则
    物权区分原则

    区分原则是指“在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物权变动时,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物权变动的结果作为两个法律实事实,他们的成立生效依据不同的法律根据的原则”基于此,实际是将一个物权变动区分为两个行为的结合,一个是由负担行为产生的债权关系与处分行为产生的物权关系的

    2021.03.02 748
  • 物权公示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设立或者变动必须依据法定的公示方法公诸于世。物权公示原则是针对所有物权,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必以公示为前提,这是公示原则的例外情况。物权公示原则包括公示原则和公信力。

    2021.03.13 193
专业问答更多>>
  • 质权和留置权能否并存一个标的物

    质权和留置权能否并存一个标的物,回答是当然可以并存啦。 比如是A有一个机器设备,那么他可以和B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给B;由于抵押并不需要将机器设备的占有移转给B,那么在取得B同意的情况下,A可以将该机器

    2022-07-22 15,340
  •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并存于同一债权上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并存于同一债权上如何分担责任债权人有时对同一债权既设立人的担保,又设立了物的担保,债权人究竟是应当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还是先实行担保物权债权人出于某种考虑放弃了物的担保,保证人

    2022-10-22 15,340
  • 土地使用权分为他物权与自物权吗

    物权可以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 简单的说,自物权就是权利人对于自己所有的物所排他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他物权则是指,权利人对于不属于自己所有的物,而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占有

    2022-08-04 15,340
  • 债权与所有权并存的区别是什么?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 债权是得请

    2022-07-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物权与所有权的概念 01:00
    物权与所有权的概念

    物权和所有权,不是相同的概念,两者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最为典型的物权的类型。物权就是自然人、法人所享有的直接对物进行支配的权利。这种支配的权利是绝对性的,排他的,任何人不得进行干涉。物权总的来说,包括了所有权、担保

    3,056 2022.04.15
  • 债权与物权有什么区别 01:30
    债权与物权有什么区别

    债权和物权具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者所行使权利条件不同;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自己利益的;而物权是支配权,无须借助于他人的同意,即可行使权利。 2、两者所设定的方式不同。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

    1,364 2022.04.15
  • 债权与物权有哪些区别 01:33
    债权与物权有哪些区别

    债权和物权有以下区别: 第一,权利的性质不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对人权,而物权是一种支配权,对世权; 第二,权利主体不同,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第三,是否存在追及效力不同

    2,973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