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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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了“行政处罚”的概念。 2、新增行政处罚的种类。 3、执法重心下移,赋予“乡、镇、街道办”一定程度上的行政处罚权。 4、对部分案件延长了行政处罚时效。 5、“听证范围”的扩大,听证程序时间更改。 6、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明确首违可以不罚。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变化为新车没上牌,出事故车险要赔,自家车误撞自家人出事故车险要赔,车辆受损找不到责任人,出事故车险要赔,驾驶证丢失,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保险公司也可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车遇自然灾害受损可获赔偿,同时因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失,若投保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也可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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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本条是对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确凿。是指当事人确有违法事实,换句话说,就是能够证明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的证据确实清楚、充分。违法事实没有查清的,不能给予行政处罚
2020.05.26 936 -
非法出版物的行为立案标准
非法出版物在一般情况下不涉嫌刑事犯罪,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停业
2020.09.06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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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标准的报批由项目归口管理的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应提交如下材料:(一)标准申报单;(二)标准报批稿;(三)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四)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及
2022-09-11 15,340 -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解释。
2022-09-12 15,340 -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标准化主管部门、质量检验机构和标准测试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损失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09-12 15,340 -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新闻出版领域强制性行业标准的代号为CY;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为CY/T;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CY/Z。
2022-09-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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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版物的量刑标准
非法出版物,即非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公开发行的书籍,报纸刊物和音像出版物,还有违反规定无批准就出版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量刑: 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发出、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违反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
2,74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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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4,995 2022.04.17 -
01:04
第二次酒驾2021新规标准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两次被查处的,吊销驾驶执照,并处以行政拘留和相应的罚款。当事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会被处罚,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处十天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执照。酒后驾驶经营机动车,拘留十五日,并处五千
14,988 20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