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首先,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所买的房屋,汽车,首饰等。婚姻存续期间,其个人财产的权利归属不因夫妻关系而有所改变,除非双方协以对婚前财产有所改变。 其次,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了充分尊重被死亡人的意愿,遗嘱中只归一方的财产的应当属于该一方所有,赠与也是。 再次,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衣服、鞋子、帽子、卫生用品等,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最后,人身专属性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比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哪些财产属于婚后个人财产
婚后个人财产一般是指,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常包括:1、夫妻中一方的婚前财产;2、夫妻中一方由于受到人身损害从而取得的赔偿或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当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方的财产;4、夫妻中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或者其
2022.04.13 478 -
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
婚后属于个人财产的种类一般是四类,即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而且法定的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对这部分财产,只要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就归一方特有
2022.04.13 574 -
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
婚后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依法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实际取得或
2021.01.14 177
-
哪些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1-01-17 15,340 -
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新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以下财产在婚姻续存期间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处分: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
2021-09-14 15,340 -
复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复婚后,之前的财产一个进行了分割,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不是共有。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2022-11-08 15,340 -
哪些财产属于婚后的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1、一方婚前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
2021-05-30 15,340
-
00:54
婚后财产都有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有以下五点,分别是: 1、夫妻双方协商约定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分配,按照协议的约定为个人财产; 2、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
785 2022.10.08 -
01:07
婚后买房,哪些情况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买房的,并且登记自己名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比如,将自己婚前房产出售,用售房款全款买房依然登记自己名下。如果婚后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里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婚后的收入、公积金,这种情况下,不论
1,085 2022.04.17 -
00:59
婚后如何买房属于个人财产
结婚之后买房,房屋也有可能是个人财产。结婚之后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形。第一就是男女双方通过婚内财产协议等形式明确约定,婚后购买的房屋是个人财产的,那么要尊重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第二是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全款出资购买房屋,并且将该房
659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