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状事实与理由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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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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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后的感情如何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等等。
在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的写作中,起诉状的事实部分应该详尽具体,有重点,理由部分应当论证严谨、合理合法;整篇起诉状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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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二条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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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起诉书应该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起诉状中应当列明下列事项: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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