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无权处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要分情况对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知,买卖合同并不因无权处分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无效。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无权处分房屋经所有权人同意租赁合同有效力,第三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租赁合同进行物权处分与收益,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第三人承担。
-
无权处分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无权处分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处分是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2021.04.21 1,228 -
无权租赁房屋的合同有效吗
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审查租赁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2021.03.06 193 -
租赁无产权房屋合同有效吗
租赁无产权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不会因此无效。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件,是有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
2021.03.01 164
-
无权处分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
1、无权处分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但应当经所有权人同意。 2、第三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租赁合同进行物权处分与收益,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第三人承担。
2022-11-12 15,340 -
无权处分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吗
无权处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要分情况对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
2022-05-27 15,340 -
无权处分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
1、无权处分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但应当经所有权人同意。 2、第三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租赁合同进行物权处分与收益,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第三人承担。
2022-06-25 15,340 -
有权处分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
1、无权处分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但应当经所有权人同意。 2、第三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租赁合同进行物权处分与收益,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第三人承担。
2022-11-13 15,340
-
01:10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时至少一方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年满十六周岁,且精神正常的人拥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2、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或者形式违法
1,715 2022.04.17 -
01:05
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何起诉
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出租房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因为合同涉嫌无效从而产生了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而在起诉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的要点:首先,当事人应当确保自己符合起
1,146 2022.05.11 -
01:06
厂房租赁合同无效如何维权
厂房租赁合同无效如何维权,大家好,我是法师兄的特邀律师田雯。厂房租赁合同被宣告为无效合同之后,当事人如何维权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来作出判断。如果当事人尚未履行厂房租赁合同的话,就不需要采取任何的补救措施,因为这时候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如
1,05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