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单黄线一般不处罚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压单黄线也是要处罚的。 1、压黄线属于违反交通规则,黄线分为单黄线和双黄线,这两种黄线都是不允许车辆压线或越线行驶的,如果违反并被交警或摄像头拍照记录,进行交通处罚一般是罚款100元,扣3分。还有一种黄虚线,在不影响对面车道的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可以越线行驶及车辆掉头。 2、“压线违章”,其正规名称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违反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一种行为),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4条第4项,处罚100元人民币,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压单黄线也是要处罚的。 1、压黄线属于违反交通规则,黄线分为单黄线和双黄线,这两种黄线都是不允许车辆压线或越线行驶的,如果违反并被交警或摄像头拍照记录,进行交通处罚一般是罚款100元,扣3分。还有一种黄虚线,在不影响对面车道的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可以越线行驶及车辆掉头。 2、“压线违章”,其正规名称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违反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一种行为),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4条第4项,处罚100元人民币,记3分。
-
不小心压黄线会处罚吗
不小心压黄线会处罚。压黄线扣1分,罚款二十到两百元。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2020.05.14 9 -
压黄线怎么处罚? ? ?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相关规定,压黄线的处罚:不按规定的车道行使,罚款 200,3分。 1、单黄实线的作用是禁止双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单黄实线一般施划于单方向只有一条车道或一条机动车道和一条非机动车道道路、有其他危险需要禁止超车的路段
2020.10.02 494 -
怎么处罚压黄线?
压黄线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扣1分。黄实线的作用是禁止双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压线属于违反禁止标线规定,依法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处罚。
2020.10.26 10
-
家里路边压黄线不处罚
1.在马路中间有弹黄线,双黄线有黄,虚线有黄,实线。单黄线是警告不准压线、逆向超车和左转。而双黄线是严重警告不准压线、逆向超车和左转。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2022-11-08 15,340 -
逆行和压黄线会一起处罚么
逆行和压黄线会一起处罚。逆行和压双黄线的处罚标准如下:1、如果车辆在普通的道路上逆行,一次性扣3分,罚款200元;2、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一次性扣12分,罚款200元;3、另外在单行道上面逆行,
2024-05-17 15,340 -
行人黄线压过路面被撞死一般怎么处罚
重大(交通)事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
2023-06-02 15,340 -
压双黄线的车辆如何处罚
在各红绿灯、主要交通路口的机动车触压双黄线的违法行为都会进行取证处罚,凡违法车辆都要接受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在行驶道路上,黄线用于区分不同方向车道,一般画在马路正中,将马路隔成两个方向。 1
2022-08-20 15,340
-
00:53
高速路上压白实线要处罚吗
压了高速上的白色实线,机动车驾驶员会被扣3分,并且还会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驾驶人一次会被扣3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2,601 2022.04.17 -
00:58
红绿灯变道压白实线怎么处罚
红绿灯口压白实线变道的,机动车驾驶员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200元,一次扣3分。司机不留意路面上的交通标线,车辆随意跨越黄实线逆行的,可以罚200元,并且一次性扣3分。与此同时,如果车辆没有按照导向车道行驶,例如:本来应该在左转车道上左
2,265 2022.04.17 -
01:10
误走单行线怎么处罚
误走单行线属于逆向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会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扣3分。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的三种情况: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
2,639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