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第61条有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地位干涉监察人员依法行使监察权。但监察机关要在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开展工作,下级监察机关要接受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和监督。
-
监察法第39条立案后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涉及职务犯罪的人,立案后的处理情况,具体规定,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 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
2020.09.22 1,76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了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对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以
2020.08.31 1,387
-
监察法(草案)2020第61条内容是些什么?
有关单位拒不执行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由其主管部门、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2022-09-15 15,340 -
监察法2020第61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有关单位拒不执行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由其主管部门、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2022-09-19 15,340 -
监察法修订草案2017第61条怎么读
有关单位拒不执行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由其主管部门、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2022-09-19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61条是做什么
对调查工作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监察人员严重违法的,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022-09-11 15,340
-
00:52
61岁死了养老金怎么办
61岁死了,可以让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疾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那么一般都可以拿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于疾
5,206 2022.05.11 -
01:13
第一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第一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一般指其父母。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
1,549 2022.05.13 -
01:08
监察机关对哪些人员进行监察
监察机关对以下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10,82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