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怎么判?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这样判:非法生产窃听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这样判:非法生产窃听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判多久?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如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2020.08.30 94 -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判好久?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如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2020.01.22 73 -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构成既遂的判刑规则: 1、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的,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12.27 115
-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怎么判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2022-10-12 15,340 -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怎么判刑?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
2023-08-11 15,340 -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怎么判刑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
2023-10-01 15,340 -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判多久?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的行为。
2023-06-14 15,340
-
01:09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认定标准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3,053 2022.04.15 -
00:58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涉嫌发票数量较大的,依法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涉嫌发票数量巨大的,依法会判处1
1,212 2022.04.17 -
01:06
盗窃罪既遂标准
盗窃罪既遂,以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占有被盗财物为标准。就是行为人对被盗财物的实际控制,其中包括两个元素,一个是财物所有人或者合法占有人对财物失去控制,另一个是行为人对财物的控制。正确把握盗窃罪即遂的标准,能够比较容易判断出行为人有没有犯罪。
2,004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