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房产是当事人的生活必须品,法院是否应当予以保留?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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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不一定需要担保,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急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
先予执行当事人不一定需要提供担保,是否提供担保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如果法院决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则先予执行的当事人就需要提供担保;反之法院没有要求的,则不需要提供担保。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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