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国家规定征收土地后将全部改变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这个部门对吗?

国家规定征收土地后将全部改变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这个部门对吗?

2022-05-06 12:3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6回复

专业分析:

楼上说得对,如果征用的是农村的土地的话,下面这个部门规章你可作参考。 国土资源部关于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征用土地公告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七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第九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十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第十一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第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对征用土地公告内容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的查询或者实施中问题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第十五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行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权限。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可以。 我国法律对以划拨方式使用建设用地的用途有着明确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同的土地用途其出让金是不同的,出让合同中对土地用途也有明确规定。擅自改变规定的土地用途,属于违法行为。 如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登记手续及补缴土地出让金。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个部门有权抓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哪个部门有权抓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行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权限。

    2020.10.25 151
  • 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违法吗
    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违法吗

    不违法。土地使用者可以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但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

    2020.06.06 418
  • 集体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
    集体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收土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只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规定了处罚条款,而对其集体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没有明确规定处罚条款。

    2020.05.17 452
专业问答更多>>
  • 国家法律规定土地法用途改变为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征收土地用途

    只要不是养殖用地,就需要变更土地用途,交纳土地变更费。《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

    2022-02-10 15,340
  • 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哪个部门申请

    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使用单位应当提供以下信息:(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3)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环境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2022-01-05 15,340
  •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在哪个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进行改建、扩建或者重建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或者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等要求,重新核

    2022-03-07 15,340
  • 国家土地使用权纠纷管辖部门是哪个

    如果是土地经营权的权属发生纠纷,管辖部门为国土部门、县级以上政府、有管辖权的法院。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先行由县级国土部门调查、调解,如果能协商解决是最佳的解决办法,可以解决定纠纷,节省人财物力,

    2021-10-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01:20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与征收的行为无关,而与土地的性质有关。而不同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不一样的。如果是用来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70年,用来建造经营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了。如果土地的使用期限满了之后,还可以自动续期。自然,

    3,061 2022.05.11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01:18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国家通过出让的方式,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获得一定期间内利用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2,379 2022.04.18
  •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01:28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国家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为: 国家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

    2,755 2021.04.2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