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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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规定了机动车载人、载货都不能超载。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到2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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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主要提出对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的一些基本要求。本条内容比较原则,并不适合作为责任认定的法条,而是在强调立法的宗旨和目的。
2020.03.31 3,065 -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是指在交通活动过程中,能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状态。交通安全意味着人或物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是可以接受的;若这种可能性超过了可接受的水平,即为不安全。道路交通系统作为动态的开放系统,其安全既受系统内部因素的制约,又受
2020.07.17 65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是关于机动车违停的规定,违反该条规定的,可罚款20到200元,具体要看当地交警执行的标准。
2020.03.3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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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交警中队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开展辖区危险路段排查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受理适用自行协商处理和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负责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2022-09-24 15,340 -
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检验资格许可和计量认证,对检验设备进行检验标定,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进行监督检查;(二)负责对缺陷汽车召回实施监督,依法清理整顿
2022-09-26 15,340 -
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件医疗救援体系,建立抢救交通事故伤员“绿色通道”工作机制;(二)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三)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
2022-09-15 15,340 -
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严把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企业的登记前置审批许可关,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不予登记;(二)对已被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依据有关职能部门的抄告加强监管
2022-09-2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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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6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随意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并且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进行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是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6,004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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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5,94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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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是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要求,是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
3,748 2022.04.17